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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奖助勤贷补

 

中医学院2017-2018学年各类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办法

  根据学工部《关于2017-2018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赵百孝  李峰

  副组长:赵建磊

  成员:甘秀伦 王媛媛 高鹏 于欢 赵克勤

  2.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由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领导各班开展。在工作过程中,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院的材料报送工作。

  3.各班应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该小组需由班主任、班干部、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4.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之前,各班应完成综合量化评定及贫困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文件参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北京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

  5.学院接到学校资助中心的通知后,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将根据各班人数及本学年学院国家类奖助学金名额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并将分配情况通知至各班班主任。

  6.各班级在以班主任为组长的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民主评选班级推荐奖助学金人员名单,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院。

  7.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对各班级奖助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国奖与小特等奖学金的评选,将开展公开竞选。

  9.因今年国家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请各班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文件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填报,按照程序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等,以避免出现退表、返工等情况,影响整个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程。

中医学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