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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4年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答辩有关事宜

 

1 资格审查:

  申请延期毕业的统招研究生在“研究生院主页--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栏目下下载《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外籍、台港澳研究生在“研究生院主页境外研究生管理资料下载”栏目下下载《北京中医药大学境外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整,于516日五点之前交教办321室,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1.1  请参加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按照以下时间段分别进行审查:331 日、41日为统招硕士资格审查时间;42日、43日为统招博士资格审查时间;44日为台港澳、外籍的硕士、博士资格审查时间。每位毕业的研究生需向教办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学习档案(填写完整,不能有空白项,尤其是《课程与成绩考核》一栏;博士表格中:“学位分会审核意见”处要求签字,中医分会统一签字。);②成绩单2份;③英语六级证书(没有通过六级的研究生要导师写书面说明)或日语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生交HSK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境内博士提交符合要求的3篇(境外博士提交2篇)第一作者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博士中期考核表、论文查新报告复印件1份;⑤境内硕士提交符合要求的1篇第一作者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学生,须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陈述逾期理由,经所属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和主管院长签字后,才可进行资格审查。

1.2 研究生的成绩要求(按照2011年《研究生手册》执行):

⑴ 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必修课、选修课≥60分;英语通过六级考试或日语通过四级考试。

⑵ 博士研究生:学位课(政治、外语、1门专业课,2门专业基础课)、选修课≥60分;英语通过六级考试或日语通过四级考试。

1.4 博士研究生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与本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境内硕士要求1篇。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更具体的要求见附件2)。

 

2论文查重:

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杜绝论文的抄袭和剽窃行为,要求我院参加毕业答辩的研究生进行答辩前的论文查重工作。博士研究生于44日之前硕士研究生于411日之前将论文word电子版(去掉:论文中的病理图、设备相片、实验效果图等大型照片、参考文献、诊断标准、附录问卷、文件等内容。但是要保留统计图表),每个文件最大不得超过3M,交至各班班主任进行论文查重,文件命名统一为:学院--博士/硕士--姓名,否则将无法提取作者姓名以剔除作者本人已发表的文献,查重不合格复检的同学请在文件名前标注“2”,由班主任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办公室邮箱y64286195@163.com,外籍、台港澳学生的查重论文也发至此邮箱。请同学提交前请检查电子版论文:文档是否完整,能否正常打开,是否是论文的书写格式(格式要求见2011年《研究生手册》)。更详细的要求请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规章制度——更多——《北京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

 

3论文评阅:

3.1 答辩前需要进行研究生论文的评议。

⑴ 统招硕士生应聘请2位与论文有关的学科副教授以上专家做评阅人,其中1人为校外专家;

⑵ 同等学历研究生应聘请3名专家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1名是我校或研究生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博士研究生经3名评阅人匿名评审,全部同意进行答辩后,才可组织答辩。

3.2硕士研究生须在426日前将学位论文交给所在学科分会的学位秘书,由分会秘书统一送审论文。若不能按期上交论文,则无法正常进行论文的评阅,须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陈述逾期理由,经所属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和主管院长签字后,才可进行论文评议。由于此过程耽误研究生无法正常毕业,责任由研究生自己负责。

3.3硕士论文评阅人中,如有1名专家认为该论文未达到相应学位水平,则该生不能参加答辩。经专家同意,可修改论文或补充工作后再次申请答辩。

 

4论文答辩

4.1 资格审查合格,经论文评阅人评阅后,同意进行答辩者,再由各分会秘书组织答辩。研究生在正式确定答辩时间前需联系学位分会秘书,领取《答辩情况表》,尽快按要求填写表内相关内容(填写至“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一栏),填写后及时返回给学位秘书。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需要经学位分会审批,同意后方可答辩。

4.2 答辩时间在520日前结束。具体答辩时间由各位导师和分会秘书协商,每位秘书每工作日的上、下午最多分别组织2场答辩会。答辩前2周在学位秘书处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并提交填写完成的相关表格。

4.3 统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中外单位专家至少1人,所有答辩委员应为相关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允许论文评阅人中的1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4.4 同等学力硕士人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相关专业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4.5 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由5-7人组成,其中应有3名以上博士生导师,其余应具备教授职称,校外专家至少2人。导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5答辩结束后工作

5.1 论文提交 

⑴ 申请保密的论文提交4本(论文去向:1本上交至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1本提交至中国国家图书馆,1本提交至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1本存放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档案科)。不申请保密的论文提交5本(论文去向:除上述单位外,还有1本提交至中国知网,供网上查阅)。论文中有彩色图片的毕业生,应提交足够数量的含彩色图片的论文。

⑵ 所有提交给学位秘书的论文均需为最终版本,请不要提交修改稿。

⑶ 博士生和硕士生均需提供电子版论文摘要给各学位秘书。博士生还需提交纸质版论文摘要,具体数量请咨询各学位秘书。

5.2 各种表格上交要在答辩结束1周内,将整理好的《答辩情况表》、《答辩记录》和《学位申请表》上交给各学位秘书,以便各学位分会讨论时使用。

5.3 进行实验研究的研究生请将原始实验记录交导师保存。

5.4 若申请优秀博士论文,请在研究生部网站上下载有关表格,填好后交分会秘书,以备分会讨论。

 

6、各分会秘书的电子邮箱:

⑴中医分会秘书:

李鹏英  pengyinghz@126.com

王雪茜  shirlyding@163.com

⑵中西医结合基础分会秘书:

李姝玉  lishuyu0716@163.com

吴莹   aqiwuying@hotmail.com                      

基础医学院

                                 2014313

 

附:研究生院关于学位申请的补充规定

 

附件1

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届三次会议于20081028召开,会议经审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请贯彻执行:

一、        审议并通过语言考试(仅认可大学英语六级、大学日语四级考试、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不合格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缓授期延至两学年(毕业后第二年531日前提供成绩单原件)。

二、        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不合格缓授时间仍为一年。(于毕业后第一年531日前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原件方可讨论学位事宜)。

三、        SCI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一篇第一作者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即认为其论文发表合格。

四、        语言考试或文章发表未合格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得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

五、        应届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见附件具体条目。

六、        本决议自20081028日起开始生效。

 

附件2

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存在问题的说明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学医院:

现将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今后应注意的事项总结并通知如下,以备今后参考,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博士学位授予过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对学生给予指导,避免问题集中在毕业前。

1.论文待发表

部分研究生未能及时提交发表论文的杂志原件,但其学术论文可在831之前正式发表者,应在答辩前提交即将发表的学术论文清样(须加盖杂志社公章),方可提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总会讨论。讨论通过者,于当年831日前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杂志原件后方可授予学位。

2.  期刊等级

请参考各年级入学时发放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3.论文质量

《研究生手册》明确规定,申请医学科学学位的境内博士研究生需发表3篇学术论文,境外博士研究生需发表2篇学术论文,境内硕士研究生需发表1篇学术论文,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为其研究生指导教师,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不计在其内。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研究生将发表的综述作为论文提交,希望各位负责老师注意:综述、摘要类文章可直接退还本人,要求其按时提交学术论文。

此外,学术论文是用来进行科研和描述科研成果的文章。非实质性研究的论文不能计算在内。请各位负责老师在论文质量上严格把关,同时请及时提醒导师及学生本人,以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4.作者单位

经审核发现部分委培、定向的研究生,在论文作者单位未署名我校名称,或者将我校名称列在第二位的现象。按照《研究生手册》规定,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在学期间研究生身份为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因此要求论文作者单位按照规范署名原则首位署名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或医院)。今后,凡未署北京中医药大学名的论文不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