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接校领导指示,因部分二级单位对相关材料审核业务不熟悉,故《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材料费、测试费)报销流程》暂缓执行,待完善相关细则后正式执行。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