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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劳务报销流程调整的通知

 

 

关于劳务报销流程调整的通知  

    财务处近日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系列表格进行了修订,以方便广大师生使用,请大家下载新版表格。财务处自20151月起启用新表格,将不再接受旧版表格。同时由于U盘拷贝文件易致计算机感染病毒,为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即日起请劳务报销的师生务必将劳务签领单的电子版发到:cwclw@bucm.edu.cn,财务处将不再受理U盘拷贝的电子表格。

         劳务报销过程中的几个注意事项如下:

         1、请将邮件附件(EXCEL工作簿)均命名为:部门+经办人+年月,如:基础医学院+张三+2015.1

         2、请将所有劳务签领单的电子版均放在1EXCEL工作簿不同工作表(多个工作簿会增加下载及打开文件的时间,降低工作效率)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 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有关规定,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必须通过银行卡(信用卡除外)转账,目前支持的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不同银行、不同科目均需分开填写表格

         4扣税”“实发金额两列内容得填写,其他所有字段除“备注外必须完整填写后方可报销。

    5、劳务报销时间为每月20号前的每周一、五全天,周三上午半天 地点:西校区财务处

联系电话:6428 6634

附件:基础医学院-张三-2015.1.xls

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