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2

师德先进个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各教学医院: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师德教育,加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要求,决定于2012年在我校各教学一线单位开展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活动。此项活动原则上今后每两年举行一次,努力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弘扬高尚情操,塑造师德师魂的良好风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评选范围是:校属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医院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名额分配

北京中医药大学先进个人的推荐比例以各单位教职工总数确定。校本部各单位教职工总数100人(含)以下的推荐1名;100人以上的推荐2名;各教学医院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工作业绩突出。

2.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师生。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注重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全面引领,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能够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突出育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身心健康,团结协作,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四、评选办法

1.推荐人选需经基层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一定民主程序通过。

2.各单位要在校园网上展示每个候选人的情况,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3.学校成立评审组,认真研究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依据推荐人的事迹和贡献提出学校师德先进个人和推荐北京市的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人选,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在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真正把品德高尚、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选出来。

(二)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要把评选工作同弘扬师德、塑造师魂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等形式让师生在评选过程中,感受师德的魅力。

(三)上报学校材料:

1.推荐表1式两份(候选人事迹简介应包括:姓名、性别、职称、职务、工作单位、主要荣誉及工作业绩简述等)。

2.1000字左右的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黑。正文为3号仿宋,行距为28)。

3.推荐人选证件照与工作照各一张(每张像素不低于200万)。

4.学校确定并推荐为市师德标兵时,被推荐人的材料字数增加至2000字,包括候选人简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文风朴实,突出推荐人选的师德特色及工作创新。

5.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2012615日前上报各种材料。评审会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吴利州    联系电话:  64287542

 

附件:

1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2012年师德推荐表.doc

2、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汇总表.doc

 

 

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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